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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曜
2009年11月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台灣】原告所訴事實欠缺權利保護必要者,即屬無訴之利益,應判決駁回其訴
原告於91年10月2日向本局申請新型專利,經本局審查准予專利。公告期間,參加人以其違反核准審定時專利法第9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規定,對之提起異議。案經本局審查,作成「異議成立,應不予專利」之審定,原告不服提起訴願,經經濟部訴願決定駁回,原告仍不服,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長曜
2009年10月13日讀畢需時 5 分鐘
【美國】【審查】從美國專利審查委員的點數制度,看申請人權益之影響
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在就任之初立即大刀闊斧地提出多項計畫,意圖展現改革決心,以謀求USPTO與申請人權益的平衡。
長曜
2009年10月6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韓美】兩國開始“SHARE”加速審查計劃
「策略性快速審查」計畫是一種透過國際合作來進行專利審查,與先前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相似,惟PPH是要等申請案在一國獲准專利,然後申請人需向另一個國提出申請,以取得另1個專利
長曜
2009年9月4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台灣】申請專利範圍中加入「不」字,構成內容變更,不符專利法「更正」規定
原告於93年5月24日向本局申請發明專利,經本局審查准予專利,並於公告期滿後,發給發明第239431號專利證書。嗣原告於94年10月18日向本局申請更正專利範圍,案經本局審查,認其不符專利法第64條第1項第2款及第2項規定,作成應不准更正之處分。
長曜
2009年9月4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台灣】專利間接侵權制度暫不納入專利法修正草案
參考美、日、德、韓各國專利法,智財局曾研擬於專利法修正草案中增訂專利間接侵權之規定。專利間接侵權制度之設計,主要是導因於專利侵權在各國專利法的規定都以侵權人實施全部專利必要技術特徵為要件
長曜
2009年5月5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韓國】商標申請案加速審查機制
根據2008年12月31日發佈的商標法實行細則,將提供商標申請案加速審查的機制,並於2009年4月1日開始實施。
長曜
2009年3月27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美國】CFAC最新判決給予USPTO的改革法案一線新的曙光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2007年8月21日公告的延續案暨請求項的新法案,該原定2008年11月1日正式上路實施,不料生效前夕被維吉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擋下,更在2008年4月1日並遭下令永久禁止施行。USPTO隨後於2008年5月7日向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提出上訴
長曜
2009年3月11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PCT】何謂PCT?
「PCT」是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縮寫,簡稱「專利合作公約」它是一項國際合作條約,成立於西元1970年,用以提供締約國之間一種共同的專利申請程序。在引進PCT體系前,在幾個國家保護發明的唯一方法是向每一個國家單獨提交申請
長曜
2009年3月9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台灣】【舉發】專利舉發案於行政訴訟中提出的新證據是否能被接受?
依現行專利法第67條第3項規定:「舉發人補提理由及證據,應自舉發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但在舉發審定前提出者,仍應審酌之」,其意指舉發人就關於專利權應撤銷之證據,如未於舉發審定前提出,於行政訴訟中補提之新證據即不被接收。
長曜
2009年2月24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美國】「顯而易知性」的簡易判別方法
依據美國專利法第103條規定,獲准專利的發明必須具備非顯而易知性(non-obviousness),若請求專利與先前技術間之差異,申請時已為熟習該項技術之通常知識者所顯而易知者,則不得准予專利
長曜
2008年12月23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美國】後Bilski時代來臨
2008年10月,美國聯邦巡迴法院判決一項有關商業方法的案子(簡稱:Bilski案),特別是針對如何判定該商業方法是否符合美國專利法規 35 U.S.C. § 101中具有專利適格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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