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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權部 吳宗霖專利師
2023年8月10日讀畢需時 8 分鐘
面對專利侵權訴訟,你可以怎麼做?|導覽賓士案
國內某車燈大廠所製造、銷售的一款車燈,因外形與賓士汽車E系列W212車型所使用的頭燈相似,遭德國賓士跨海來台提告侵害其設計專利權(公告D128047號,下稱系爭專利)。2019年一審[1]判決被告敗訴,判賠3000萬元;


莊函諺律師、陳國樟主持律師
2023年8月9日讀畢需時 6 分鐘
專利訴訟下的誠信原則|專利判決解析
除了我們在上篇文章介紹飛利浦與國碩案歷次判決對不當得利請求返還金額計算存在不同見解之外「詳:不當得利之返還範圍計算」。該案最高法院曾另外點出「本案有無違誠信原則而有權利失效之適用」之問題。故本文以下將再探討一般稱之為


莊函諺律師、陳國樟主持律師
2023年8月8日讀畢需時 7 分鐘
不當得利之返還範圍計算|專利判決解析
專利權人除可主張專利侵權行為之外,亦得主張民法之不當得利。惟返還不當得利之數額計算,本案(DVD-R光碟專利授權)歷次判決落差頗大(新台幣1050萬元>>10億3950萬元>>4億988萬5447元),各審級間就被

智權部 曾景晃經理
2021年9月14日讀畢需時 5 分鐘
【台灣】專利防禦手段-專利法第59條之專利權效力不及
日本登山用品品牌雪諾必克(Snow Peak)的HOME&CAMP卡式瓦斯爐(如上 圖),收合後不佔空間而方便收納與攜帶,廣獲露營愛好者的好評。然而,這樣好用 的收、展功能,竟被指控侵害我國M577103 新型專利。事實真相究竟如何?甫於今 年7月出爐的二審判決(智商法院109年

陳國樟 主持律師
2020年11月11日讀畢需時 9 分鐘
【台灣】瞭解智財權警告信函系列(一) ---警告信函之功能
許多公司在發現商標、專利等智財權遭到侵權時,對後續如何主張權利的程序並不是很瞭解。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警告信函與主張權利相互間的程序,諸如是否需要寄發警告信函,警告信函之內容應如何撰寫,是否會影響到向法院提起訴訟等程序?本所將陸續藉由一系列的文章來為大家說明。


長曜
2017年12月14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韓國】法院將成立新的“國際小組(International Panel)”
韓國國會於2017年11月24日通過組織法修正,將同意開放處理智財案件的專利法院及地方法院成立一個國際小組(International Panel),方便當事人呈遞外文的證據及答辯理由。相信此修正將會提升外國專利權人在韓國主張其專利的的意願。

智權部 曾景晃經理
2016年6月20日讀畢需時 4 分鐘
【台灣】淺談新版發明專利更正審查基準--關於更正不得實質變更公告時申請專利範圍之判斷標準的轉變
在侵害專利權訴訟中,被告經常會提出若干前案證據,抗辯系爭專利有應撤銷之原因,亦有被告會同時就該些前案證據向智慧財產局提出舉發,以期撤銷系爭專利。在評估被告提出的前案證據足以證明系爭專利有違反新穎性或進步性規定時,系爭專利專利權人(原告)即得依專利法第6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就該


陳國樟 主持律師
2016年1月7日讀畢需時 8 分鐘
【台灣】僅提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即行使專利權,仍有可能反遭對方求償
當專利權人發現市場上出現疑似侵害其專利權之產品時,第一個反應都是希望馬上制止對方的行為,此時就需要透過寄發警告信函予侵權廠商及/或其下游廠商,甚至需要以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來終止侵害行為並取得賠償。然而,在採取上開行動之前,專利權人往往會擔心,「萬一之後敗訴或者專利嗣後被認定無效時


長曜
2016年1月6日讀畢需時 6 分鐘
【澳洲】澳洲觀點:非專利申請人的第三方可採取的主動防禦策略
常言道「攻擊即是最佳的防衛」,當察覺到自己疑似侵犯到他人專利、收到競爭對手的警告函,或是已經被控侵權時,廠商往往急於研析有無侵害專利權,或是嘗試各種規避設計,甚至慌亂手腳直接以授權金或賠償金了事;反之,倘若能善用官方所立下之各種管道,先挑戰其專利的有效性,或許更能達到釜底抽薪之效


長曜
2014年12月1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美國】專利再審程序(Reexam)簡介
面對專利侵權指控時,如果被指控的一方認為專利是違法取得的,在美國可透過專利再審程序(Reexam),將專利的全部請求項(claims)或部份有涉侵權爭議的請求項予以撤銷。
在2012年9月16日以前,可選擇的再審程序有二種:單方再審查程序(Ex Parte Reexa


長曜
2014年5月22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台灣】邊境保護措施簡介
建立專利權的邊境保護措施,在許多國家中早已行之有年,如大陸與南韓等都已經相關規範。所謂的專利邊境保護措施,意指廠商認為自身專利遭到侵權之虞,可向政府申請將侵權產品查扣在海關,以避免侵權產品流入市面產生更大損害。立法院於103年1月三讀通過專利法增訂邊境保護措施條文,自3月24日起


長曜
2013年10月1日讀畢需時 7 分鐘
【台灣】又一起營業祕密保護戰-大立光假扣押先進光案
繼今年8月間,宏達電告訴其研發部副總、處長和設計工程主管等人,涉嫌洩露新手機螢幕介面功能,及華映遭美商杜邦跨海提告,指控華映涉嫌擅自將面板光阻解溶液交給下游廠商分析、生產、銷售,而以涉嫌侵害營業秘密罪,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搜索相關公司、人員處所後,前日(25日)新聞又報導一起


陳俊茂主持律師
2013年9月1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台灣】宏達電及華映案給科技業的啟示
2013年8月30日,媒體連續報導兩則檢察官搜索科技廠商或個人的新聞,顯示我國科技產業的競爭環境日趨嚴峻。科技產品的生命週期短暫,各種產品想要取得市場上的生存優勢,必須不斷創新研發,其相關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益發為各廠商所重視,傳統智慧財產保護範疇的專利、商標或著作權,多已為大部分


長曜
2013年7月15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台灣】專利法第32條修正案_同一人就相同創作於同日申請發明及新型
發明專利申請案的審查時間,通常需要2~3年,加上可能發生的核駁答辯等程序的審查時間,取得一件發明專利權,有時長達4、5年。由於專利權是從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因此,從專利申請到核准公告這段期間,形同權利空窗期,無從遏止仿冒行為。雖然,專利申請人得依專利法41條將所申請之發明專利內


長曜
2013年7月9日讀畢需時 1 分鐘
【美國】權利耗盡原則之適用
一般而言,當具有專利權之產品經由專利權人或其授權人放到市場進行交易之後,專利權人對於該項商品的專利權就已經消耗殆盡,此即稱為:權利耗盡理論。之後,專利權人無法再對該產品的市場流通,例如:購買該產品的使用者將該產品作為二手物品出售,主張其專利權。然而,在以下的例子中,


長曜
2013年7月9日讀畢需時 13 分鐘
【美國】專利訴訟 - 禁制令 (Injunction) 的核發
根據美國專利法第283條的規定,為防止專利的任何權益受到損害,法院可以在合理情況下依據衡平原則核發禁制令。禁制令分為臨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以及永久禁制令(Permanent Injunction)兩種。
一、臨時禁制令(Prelimina


智權部 曾景晃經理
2013年4月11日讀畢需時 11 分鐘
【美國】間接侵權_海關鎖
針對911恐怖攻擊事件,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ransportation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 TSA)於2002年12月19日宣佈,從2003年起1月1日起,對於從美國出發的航空旅客行李(luggage)進行100%的檢查。於是,從2003年起,旅


長曜
2012年9月3日讀畢需時 3 分鐘
【中國】關於中國專利權之保護 -行政查處-
當專利權被他人侵犯時,專利權人除了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之民事訴訟之外,還可向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通常是地方智慧財產權局)申請行政查處,以維護自己的專利權。 這種行政查處的行動需要的流程和相關的文件如下:
(一)文件提交
1) 專利權人委託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書,其於專利權人


長曜
2011年7月13日讀畢需時 2 分鐘
【台灣】專利告不成,自己反倒成了「陷害教唆」?!
原告主張
本件原告(被授權人)主張系爭專利係其與訴外人簽訂專利授權契約,將系爭專利以無償方式授權原告製造、販售,經檢視被告(疑似侵權人)所製造、販售之專利物品,兩者物品相同,視覺性設計亦實質相同,且無適用禁反言或先前技術阻卻,系爭產品落入系爭專利申請專利範圍,侵害系爭專利


長曜
2011年6月16日讀畢需時 4 分鐘
【台灣】非登記,專利專屬被授權人不得對抗侵權第三人?
本案之一原告甲為法商安萬特醫藥安萬特公司,其為系爭專利之專利權人,另一原告乙是其關係企業賽諾菲安萬特公司,原告乙主張其為系爭專利專屬被授權人,但未向主管機關登記。原告甲乙兩人宣稱被告臺灣東洋藥品明知系爭專利之存在,竟以疑似侵權產品,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製造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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