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曜2011年1月27日2 分鐘【台灣】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相關修訂自100年1月25日起施行。新型專利經公告後,任何人得就新穎性、進步性、擬制新穎性或先申請原則之規定,向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最新針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實務作業,智財局作了如下修訂,並自100年1月25日起開始施行: 1.對於請求項難以比對,致無法為有效調查之情事者,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比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