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申請人填寫商標申請書式內容不規範
每年有近上萬件商標申請申請書格式不符,而導致申請案件不予受理。
為了保護商標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中國商標局針對原有申請書格式的注釋部分
進行了修訂,並將於2010年7月1日開始正式啟用。
中國商標局要求商標註冊申請人按照如下要求提交申請文件:
1. 申請人如果是公司,申請人需分別在申請書及委託書上加蓋公司章。提交申請時 需提交以下文件,否則商標局不予受理。
(1) 蓋章後的申請書及委託書正本
2.申請人如果是個人,申請人須分別在申請書及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提交申請時 需提交以下文件,否則商標局不予受理。
(1)簽名或蓋章後的申請書及委託書正本
(2)申請人身分證或護照影本。
此外,若申請人為外國人,還需填寫詳細的英文名字、住址及國籍。
根據2002年9月15日施行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字或者印刷。”因此,申請人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書件必須打字或者印刷,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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