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99年1月1日實施之專利規費調降後,智財局再度於100年7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新式樣年費調降,以配合政府扶植文創產業之發展。過去新式樣專利整體收費為4萬2000元,高於美國、澳洲,低於日本、中國大陸,調降後新式樣專利整體收費為2萬4400元,僅高於歐洲及韓國。
故自7月1日起, 新式樣專利年費第1年至第3年為每年800元,第4年至第6年每年2,000元,第7年以上每年3,000元,調降比例高達56.2%。而且,新式樣專利權人為個人、學校、中小企業者,配合年費減免辦法規定,第1至3年皆無庸繳納年費,第4年至第6年每年專利年費也僅為800元。
| 第1-3年 | 第4-6年 | 第7年以上 |
一般企業 | 每年800元 | 每年2,000元 | 每年3,000元 |
具減免資格者 | 免費 | 每年800元 | |
另外,新式樣專利權人於繳納專利證書費後,智慧局將主動登記年費已繳至第3年,專利權人毋庸再為申請行為,而之前已預繳部分,只要尚未到期,皆可申請退還差額或留待下一年扣抵。惟申請退還專利年費之差額時須檢附收據,倘收據因其他事由無法檢還者,得以切結書代之。
附註: 新式樣年費調降歷程整理如下:
一般企業 | 第1-3年 | 第4-6年 | 第7-9年 | 第10年以上 |
99/1/1以前 | 每年2,500元 | 每年5,000元 | 每年9,000元 | 每年18,000元 |
99/1/1-100/6/30 | 每年2,500元 | 每年3,500元 | 每年5,000元 | 每年5,000元 |
100/7/1以後 | 每年800元 | 每年2,000元 | 每年3,000元 | 每年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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